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战略,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发展,提升青年人才在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创新能力,结合我校实际,现组织开展天津农学院2025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申报
1.申报条件
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岗的正式教职工,至2025年4月1日应未满40周岁,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,学风端正,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能力。
项目申请人只能牵头申请1项,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此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。
2.申报程序
发布《天津农学院2025年度科技人才发展基金项目申报通知》,面向全校青年教师进行申报。本次申报实行限项申报,各二级学院推荐4项,由各单位审核把关排序后报送科技处。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择优支持。
二、中期及结题
项目执行周期2年。
项目成果需与研究主题相关并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。
社会科学类项目:成果形式可选择专著、研究报告或系列论文的其中一类。
(1)专著一般不少于 10 万字,另须提交 5000 字以上的成果提要。
(2)研究报告正文文字一般不少于 3 万字,阶段性论文成果(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 篇),4000 字以上成果提要。
(3)系列论文不得少于 3 篇(其中核心期刊不得少于 2 篇,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不得少于 2 篇且至少 1 篇为核心期刊),5000 字以上项目研究总论(对系列论文所研究的主题、主要内容及研究结 论进行综合性概述)。文本内容排列顺序为:封面、课题组名单、总 论、目录、系列论文等,并按文章发表的时间顺序复印刊发学刊封皮、 目录和正文。
(4)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咨政建议,可免予鉴定结项。
2.完成相应指标后方可办理结题。
提交验收申请表,经学院初审和科技处审核同意后,提交结题报告表和结题报告,其中报告应包括封面、课题组名单、成果提要、目录、正文、参考文献。阶段性论文成果按文章发表的时间顺序复印刊发学刊封皮、目录和正文一并装订在文本后。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研究成果须附 3000 字以上中文简介,说明该成果的研究观点和内容。